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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时间:2018-11-09 14:52:33来源:黄埔信息网

11月8日晚间,海航控股公告称,鉴于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影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经过充分调查论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后,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海航控股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海航控股的重组方案于今年6月8日晚间公告,方案称,海航控股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海航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78%股份、HNA Aviation(Hong Kong)Technics Holding Co., Limited 59.93%股份、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股权;向交易对方天津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9.72%股权;向交易对方海航集团西南总部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重庆西部航空控股有限公司60.00%股权。上述股权收购总计104.78亿元。

同时,海航控股拟以询价方式向包括淡马锡富敦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03,380.27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用于建设:海航技术天津发动机维修投资项目、海航技术西安附件维修投资项目、重庆天羽航空培训中心项目、陕西长安天羽飞行培训中心项目、天羽飞训海口培训中心购买飞行培训模拟机扩产项目、西部航空重庆江北机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西部航空购买4架飞机。

对于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海航控股称,根据公司与相关各方于2018年6月8日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股票认购协议》的相关条款,鉴于现行条件无法达成该等协议,且该等协议已不具备生效条件,因此该等协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重组终止事项起即终止,不涉及违约处理。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称,海航控股承诺,在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海航控股最大股东为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下简称“大新华航空”),持股比例为24.33%。海航集团直接持股3.53%,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新华航空成立于2004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峰,即现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注册资金为60.08亿元人民币,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大新华航空的第一大股东,占股比24.97%;海航集团为第二大股东,占股23.11%。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大新华航空的第一大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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