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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自有车位出售出租完全市场化不受管控

时间:2018-11-22 14:26:23来源:黄埔信息网

幸福家园小区业主称,开发商正在以单个60万起,最高99万元的价格向业主出售车位,业主们表示难以接受。对此,北京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认为,车位出售或者出租都由所有人自主决定,价格也没有限制。

开发商自有车位出售出租完全市场化不受管控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幸福家园小区多位业主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所住小区的开发商正在以每个60万起,最高99万元的价格向业主出售车位,业主们难以接受。对此,北京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自有车位出售、出租完全市场化,不受管控。

15平方米车位卖近百万元

“前段时间,我们像往常一样交租金时,却被告知停车场不再续租,要想继续使用地下车库,唯一的办法就是买车位,而面积为15.36平米的车位最高卖到了99万元。”已经连续租车位16年的一期业主李浩(化名)告诉记者,“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车库可租可售,在业主手册中写得清清楚楚,现在,却在没有提前和业主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10月31日不再续租,此次车位纠纷主要涉及156户,211个车位。”

“现在小区大部分车位价格都七八十万,而十多年前,车位几万块就可以买。”业主王女士表示,“物业允许租赁车位时候的价格为450元/月,当时在区域内价格较高,其他小区价格约200元/月。”

据该小区附近中介介绍,目前,幸福家园小区附近的富贵园、国瑞城、水上华园等小区产权车位的价格为60万-70万元/个,租赁价格为600元-1000元/月。

开发商:价格经过调研,随行就市

据业主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幸福家园小区地下停车场产权车位的产权人为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第公司”),北京金宇宏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宇宏物业”)受金第公司委托,为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提供管理服务。

小区部分业主介绍,最近这四个多月间,业主在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数次找到开发商协商,业主维权过程中,开发商方面只有一次承诺将对不买车位的业主另外划分其他的小区停车位保障业主有地停车。但一直未落实车辆另行停放的问题,并在后面几次协商中再未提及此问题。

“在约谈中,金第公司希望我们能够理解他们,企业面临着职工工资发不出来,银行贷款还不上,企业负债率太高等经营不善的问题。”业主吕女士说,“但不能因为企业本身有问题就转嫁到我们业主身上。不能因为看中停车场费这块肥肉,就把我们轰出来。”

连日来,记者就此事多次与金宇宏物业、金第公司取得联系。11月21日下午,自称金第公司方面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称,“目前对外出售车位都是产权车位,是开发商持有的,相关价格是经过调研后才定的,即随行就市。同等条件下,先满足小区内尤其是租赁车位业主的购买需求。至于有没有承诺给不买车位的业主划分其他地方停车,还需进一步落实后方可确定。”

另外,据业主提供的材料显示,金第方面曾宣称幸福家园小区车位价格在63万元/个,最高价标注为99万元/个。但此销售价格暂未获得金第方面的确认。

住建委:开发商自有车位出售、出租完全市场化

针对此事,11月21日上午,记者与小区所在辖区东城区龙潭社区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称,“据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显示,该小区一期车位是开发商自己持有,二、三期车位属人防所有。”

针对此事,11月21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小区停车位(车库)销售价格进行限定,只要车位(车库)是开发商所有,出售或者出租都由所有人(开发商)自主决定,价格也没有限制,也没有规定改变出租或出售形式必须要提前公示,完全是市场化。如果车位产权非开发商所有,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再做处理。

对此,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佳红认为,小区内的车位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占用人防的车位,开发商在经过人防部门的许可后,可以当作车位进行使用;第二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决定出租、出售,更无权决定价格;第三种则是开发商建设的,具有完全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有自主决定出租、出售以及出售价格的权利,目前法律上对于车位的销售价格确实没有具体的规定或限制。就幸福家园的车位销售而言,开发商若是有车位产权,高价出售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但是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即,在同等条件下,业主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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