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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纣王的罪状:历史上商纣王的八大罪状是什么?

时间:2016-07-21 08:41:00来源:黄埔信息网

商纣王称号及罪状的来历

《尚书》有记载,周武王伐纣时,开列了纣王六条罪状:

一是酗酒;

二是不用贵戚旧臣;

三是登用小人;

四是听信妇言;

五是信有命在天;

六是不留心祭祀。

这是“原始罪名”,照这些罪名,商周无非是“昏庸”而已,似乎不至于“暴君”。

到了春秋时期,纣王的罪状却又增加了一条,即

七、“比干谏而死”,而且到了战国时期,对于比干的死也有了不同的说法。

《史记“九侯女不意淫,纣怒,杀之”等等。从此,历代史家说起暴君必数夏桀、商纣。到晋朝,商纣王又多了

八、“解剖孕妇让苏妲己看胎儿模样”的罪状,还有其他离奇的情节。

这时,商纣王已变为毫无人性的暴君。明朝虚构小说《封神演义》,更是奠定了商纣王“衣冠禽兽”的民间印象。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暴君”形象是逐渐累加形成的。

商纣王、殷纣王,是周人对商代末代君主侮辱、蔑视性的称呼。

《说文解字》中对谥法的解释是:“残忍捐义曰纣”。而现有《逸周书》的“谥法”篇,却恰恰没有这一句。纣字,在《古文尚书》中通受,故帝辛又被受辛,就是坏蛋辛的意思。王,是周人对国君的称呼。这里面昭示着这样一个事实:周人从未达到商人那样的强力统治。周人灭商,是纠集所谓的“八百诸侯”的共同行为。而这些诸侯,只是同盟军,而非蕃属,对于周王室的认同和忠心是有限的,周王室对其的控制力和约束力也是有限的,文王、武王只是和他们相安无事,根本指挥不动。因此,终西周一朝,与这些诸侯的战争贯穿始终,并最终灭于诸侯。而周人本身,虽是诸侯中武力强盛的,却与煌煌大商相差甚远。

所以,在未灭商之前,周称之为“天邑商”、“天裔商”、“大邑商”,而灭商之后,亦称之为“大邦殷”、“大国”,而自称“小邦”。

周武王灭商后,因殷人众多,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而彻夜难眠。周人不可能、也没能力把自己的祖先捧为天下共尊的上帝。商王朝神权、王权的激烈的党争,使人对商王朝的祖宗一元神宗教的“神道设教”作用和效能不无怀疑。周人既不能、亦不肯重创此类宗教,故而只能居诸侯之王的位置,而不能称帝。周王朝自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武王发所延续下来的称王的习惯,被其不自觉地用到了帝辛的身上,因而才出现商纣王、帝纣这些滑稽的称谓。周王称为天子,是后世的事,至少在西周尚无此类证据。

商周之际的独特存在的同一段历史出现两种正史,是西周以小博大带来的后遗症,是官方意识形态和民间意识形态势力相当的结果: 西周官方意识形态在长期成为主流,成为正史,但商人记录的历史却并没有在西周的封杀和围剿下消失。历史上帝辛的罪状是“千年积毁”、“层累地选成”的结果:

首先是他的生死仇敌周人,周人自大王季历起便大肆扩张,周王季历的扩张,引起了帝武丁的警觉,帝武丁十二年,杀周王季历。继季历为王的周侯昌,亦即后世所谓的周文王,更是变本加厉,帝乙二年,周伐商,败于帝乙。但周王昌并不甘心,而是加快了征伐的步伐,征大戎,攻崇,攻黎,引起帝辛的警觉,为黎之搜——在黎举行军事演习,后来拘周侯昌,囚之羑里,并杀之。

两代周王的命运,使商周成为死仇。继位的周武王在厘清内政的同时,观兵孟津,为报仇雪恨,攻伐大商做准备。然而帝辛积威甚重,使用武王畏惧极甚。第一次观兵孟津,诸侯皆曰可伐,武王却因害怕而托词“女未知天命,未可也”;及至牧野大战前夕,周武王仍战战兢兢,不敢应战,是吕尚强迫其出战,才不得已而贾其余勇勉力一战。对大商的仇恨、对帝辛的畏惧,使得周人不进一切地诋毁、抹黑自己强大的对手,以建立战略联盟,激起将士的同仇敌忾,减轻自己的畏惧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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