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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医生也收红包?在宋代收“红包”很危险

时间:2016-09-18 08:52:00来源:黄埔信息网

我国医学史上最早记载设置医师考核制度是周朝。据《周礼·天官冢宰下》记载:“岁终稽其医事,以制其食。上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说明当时已有一套对从医者考核、晋升、俸禄的等级制度,尤其着重考核的是治疗后病人的存活率。

古代医生收红包那是公开的事儿

“红包”是古代医生主要收入之一,给医生送“红包”也是古代患者求医的传统,即便皇家也不例外。据说收不到红包的医生那可能是庸医。当年唐高宗李治“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请来不少名师,用了不少绝招,都治不好。

后来御医秦鸣鹤大胆采用“放血疗法”,一针下去,疗效立见。起初武则天是强烈反对“放血”的,见到奇效后,武则天亲自给秦鸣鹤送了大红包,即《大唐新语·谀佞》中记载的“躬负缯宝以遗之”。

古代看病流行送“红包”,医生则习惯收“红包”,宫廷民间都一样。明初杭州有个医生叫陶华,《杭州府志》记载,陶华“治伤寒,一服而愈,神效莫测,名动一时”。但是,想请他看病没有大红包是请不动的,“非重赂,莫能致”。

在古代,医生多在家接诊或出诊。看病没有“统一价格表”,也不会明码标价,但有“潜规则”:往往依患者的社会地位、贫富和医生名气来决定诊费的高低和“红包”的大小,对有钱的病人可以多收点,穷人则少收点,甚至免费。

 在古代,就医存活率很关键

古代对从医者的考核,由官府专门掌管医事的官员进行,他们的职称分为医生、府、史、徒。这里说的“医生”与后世泛指给人治病的医生不同,而是管理医学领域的高级官员。

唐代设“太医署”,清代设“太医院”。其职责为“掌医之政令,聚毒药(即各种药物)以供医事”。到了年终要对登记在册的从医者进行严格考核,并决定他们的俸禄待遇。考核的主要依据是从医者治疗病人的存活率。当时从医者治病的记录叫“医案”,它是医生所记的治病成绩。当时规定,凡经从医者诊治无法痊愈而死亡的,从医者必须及时写出详细死因,年底上报,掌管医事的官员进行认真仔细审核。

医工,唐代太医署的官名。按医术分为: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七;下工,十全六。可见当时的医术已经相当高明了,即使是中下等级的医工,所经医治的病人也十有六七者能康复。

 在宋代,收“红包”很危险

宋代,杭州有一医院名“安济坊”,它是这样考核所辖从医者的:每年治疗1000人以上,十全八的,奖度碟一道;每年治疗500人以上,十全八的,赏钱20贯;每年治疗1000人左右,十全九的,则有特别的奖。与此同时,管理“安济坊”的僧人,如三年内治愈1000人的,赐予紫衣和祠部碟一道;凡从医者如以无病者冒充或杜撰病人而骗取钱米的,则给杖一百。再有,如有从医者收取病人钱米或银两的,一经查实,轻者给杖一百,取消全年俸禄,并勾销从医资格,重者则充军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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