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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后期曾有3个黄金周 法定假日之多远超现代

时间:2017-05-15 10:25:00来源:黄埔信息网

节假日对工薪阶层来说是如此的难得,又显得如此短暂,尤其是春节“黄金周”,7天的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连喘气的工夫都没有。那么如果时光倒流几百年,古代那些为朝廷工作的公务员,他们的春节是如何放假的呢?

古代官员过的新年,是指农历年,即正月初一。据唐玄宗颁布的红头文件《假宁令》:“元正、冬至,各给假七日。”“元正”指的就是新年,意思是说,春节放假7天,冬至放假7天,一年里有两个黄金周。宋代延续了这个天数,元明清三个朝代则缩减为3天。

事实上,到了唐朝后期,黄金周有3个,而且小黄金周并不比我们少。《唐会要》第82卷有一段专写节假调整,说唐德宗贞元年间,把寒食节的假期从3天调整到7天,加上春节7天、冬至7天,刚好3个黄金周。至于小黄金周,简直多到数不清,中秋节、腊八节、夏至、唐太宗过生日、唐玄宗过生日、唐玄宗他妈过生日、唐玄宗他妈去世……所有这些日子统统放假3天。另外还有21个只放一天假的传统节日(相当于我们的星期天),唐朝的法定假日之多,远超我们这些忙碌的现代人。

唐朝不但法定假日多,春节安排也比我们合理。春节虽然也是只放7天假,但人家是按“元正前后各三日”放的。也就是说,以大年初一为中心,初一之前放假3天,初一之后放假3天,加上初一,刚好7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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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明清时期,朝廷在逐渐削减甚至取消“旬休”制后,全年只规定了三个主要的节庆,即春节、冬至和皇帝诞辰。加上元旦、元宵、中元(农历七月十五)等,每年休假只有五十多天。清朝前期的休假制度基本上沿袭明朝。

政府消减假期的措施遭到了大多数官员的反对。后来朝廷也接受了“民意”,作了修改,在3个假日的基础上增添了寒假,并将春节和寒假的假期均延长至一个月。因此,新增的寒假可以看做是对丧失常规性假日和节庆假日的一个补偿。

民国初年,不论是除夕还是大年初一,政府各个机构都要正常上班。据了解,1912年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曾宣布废除旧历改用国历(公历),并决定把公元1912年定为中华民国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又再次颁布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国历,废除农历。

为了雷厉风行贯彻这一命令,政府还规定机关、学校、商店不得在春节期间擅自放假,否则就要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严厉的制裁和处罚。著名作家老舍,曾在北京一所小学做校长。春节时期,学校照常上课。大过年的,他只能抽出两个小时回家探望。母亲见他回来了,以为能陪她过年,哪知老舍说一会儿还得赶回学校。母亲一愣,叹口气说:“走吧,小子!”老舍虽然心里难过,可还是要赶回学校,途中,他看见街上那么热闹,想起母亲在家那么冷清,泪水遮住了他的双眼。尽管当时的国民政府企图用行政手段来制止民间过年,但是老百姓并不买账。于是,民间便出现了“禁令自禁令,过年自过年”的情景。随着国民党政权的崩溃,这种有悖于传统和民意的春节假期安排也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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