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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贤妃结局】靖康之耻中的韦贤妃结局是怎样的

时间:2017-05-27 10:29:00来源:黄埔信息网

韦贤妃韦氏(1080年—1159年),开封人,宋徽宗赵佶的妃嫔,宋高宗赵构之母。

1126年靖康之难时,与徽、钦二宗及六宫后妃、皇族等人同时被金人迁往北方,“被掠者日以泪洗面,虏酋皆拥妇女,恣酒肉,弄管弦,喜乐无极。”。宋钦宗的朱慎妃在中途解手时,遭千户国禄的调戏。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宗室贵戚男丁二千二百余人,妇女三千四百余人”,“自青城国相寨起程,四月二十七日抵燕山,存妇女一千九百余人。”建炎二年(1128年)八月抵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韦贤妃以下300余人入浣衣院(官妓院),钦宗的朱皇后不堪受辱,投水而死,史载“妇女分入大家,不顾名节,犹有生理,分给谋克以下,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不久赵构在南京登基为帝,韦贤妃又转送五国城(今黑龙江依兰县),与徽宗关押在了一起。宋高宗赵构即位后,韦贤妃被遥尊为“宣和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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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的王朝女眷们

“议和”一开始,这些中原女子同金银、布帛、土地一样,也是谈判桌上的筹码。

靖康元年(1126)十二月二日,宋钦宗亲自同宰相何栗到金营求和,送上降表,并屈辱地下跪。金人除了索要金一千万锭、银二千万锭、帛一千万匹之外,还要立送一千五百名少女。宋钦宗一律照办,派人四处搜捕年轻女子,不够数目就用自己的妃嫔抵数。不少女子不甘受辱,自杀而死。

《南征录汇》记:十二月初十日,宋臣“吴幵、莫俦传宋主意,允以亲王、宰执、宗女各二人,衮冕、车辂及宝器二千具,民女、女乐各五百人入贡……”这些女性,就是宋王朝献给金人的最早的贡品。

“议和”在继续,女性是必不可少的条款。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协议云:“……以帝姬(公主)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二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贡大金。”

该协议还规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抵)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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