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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纳妾需满足条件】揭秘中国古代纳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时间:2017-07-21 15:06:00来源:黄埔信息网

妾,指小妻,侧室,俗称小老婆。古代重男轻女,允许男子讨小老婆。官宦和豪富之家妻妾成群。男子纳妾视为荣耀,所谓“大丈夫三妻四妾”。为妾者虽有明媒聘娶,但只能坐小轿进门,受大老婆管束,受人鄙视。民国时期虽然规定一夫一妻制,但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各种变相的多妻制仍然存在。官宦和豪富之家看见穷家小户的女儿稍有姿色,便纳为妻妾。若明纳不成,则纠结强徒抢亲,供其淫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如简阳贾家场富人刘某某,纳妾7个,其最末一个小老婆是在刘78岁时用三百个银元在某地所纳,年仅18岁。旧社会,自愿把女儿与人为妾者,大多是穷困到了极点,或是迫于官宦富豪的淫威,不得以而为之。富豪人家十之八九都要纳妾,而穷苦人家却有一辈子打单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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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朝历代并不提倡平民纳妾,娶妾其实是对王公贵族的一种福利。

曾经有个外国记者质问以清朝遗老自居的辜鸿铭,以为中国的妻妾制度乃是文明之渊薮,辜鸿铭悠然地指着面前的茶盘中的茶壶和茶杯,笑道:“一个茶壶可以配四个茶杯,你听说过一个茶杯配四个茶壶的么?”

直到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文人们以风流自命,纳“小星”,富人纳侧室,娶“外宅”,收“通房丫头”,乃至姨太太成群,都是司空见惯之事。 辜鸿铭留过洋,娶过妾,研究的是中国的经典,不过他的这个讲法其实大谬不然,只能骗骗洋鬼子。事实上,一夫多妻制从西周以来就没有市场,他把中国的妻妾制度当成是一夫多妻制,简直是大错特错。性学专家潘光旦就曾说:“一夫一妻在中国也有天经地义的地位。不过因为同时承认妾的制度,此种天经地义的禁锢的力量并没西洋的那般大。……中国的婚姻是始终以一夫一妻为骨干的;一夫一妻是常经,妾制是权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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