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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熙春几品?尽职为民益桑梓正直家风传后人

时间:2018-06-11 10:56:00来源:黄埔信息网

林熙春(1552-1631年),明代海阳龙溪都(今潮安庵埠)宝陇村人,先后任巴陵县令、太仆少卿、太常寺卿、大理寺卿、户部待郎等官职。他为官清正廉洁、不畏权势、正直敢言,并树立了良好的家风影响着后人。

林熙春于万历十年(1582年)考中举人,第二年考中进士,然后到巴陵(今湖南岳阳) 任县令。他上任后,十分关心民众的疾苦,经常到民间察看民情,倾听民意。当知道百姓因为差役的繁重而苦不堪言时,他立即清理官衙那些不合理的“浮粮”(额外征收的钱粮),并全部豁免差役,把巴陵县治理得很有条理。

万历十四年(1586年),林熙春被任命为将乐县令。他十分重视文化教育,修建学宫,为考试的举子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此外,将乐县是北宋著名学者杨时的故乡。林熙春十分钦佩杨时清正廉洁和敢于直谏的为官精神,视为学习的楷模,并兴建了“龟山祠”来弘扬先贤美德。

由于他在巴陵和将乐任职期间,为百姓做好事、谋福祉,清正廉洁,受到官员的推荐保举,后来被选拔到京城供职。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因为言官们对军政大事不敢加以评议,激恼了万历皇帝,一下子贬斥了34人,其他大臣纷纷上书解救都无效。后来,朝臣们不敢再违逆皇帝的心意,无人敢谏。但是林熙春没有惧怕,毅然于第二年正月带头向皇帝上书直言,希望放过这些言官。这一来,万历皇帝更加恼羞成怒,竟将林熙春降调为湖南茶陵州判官。从此林熙春托言有病,回到家乡闲居。

光宗泰昌元年(1620),朝廷重新起用废旧官员时,他才复出任职,后来官至大理寺卿。这时,林熙春虽然是差不多七十岁的古稀老人了,依然敢于直言,胆识不减当年。

林熙春去世以后,皇帝追念他的功绩,赠予“三代尚书”,谥“忠宣”。由于经历了明朝的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个皇帝,加上林熙春德高望重,因此被尊称为“四朝大老”。

林熙春的儿子林益封,因为父亲在朝为官,按惯例荫官太常寺簿,分管文书档案,之后升官为林苑监(皇家园林主管)。他在太常寺时,与同僚钱守廉非常要好,后来钱守廉到林益封的家乡潮州当知府,林益封从来没有因为私事去要求什么。后来,林益封按资历应该升任六部郎中,东厂向他索贿。林益封不屑于买官这种行为,公正廉洁才是他的追求,于是在官场上一直被压制。虽然他得不到升职,但是泰然处之,一生刚正不阿,把清廉正直的家风传承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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