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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商鞅变法是秦国完成大一统的基础?韩非:商鞅变法是有缺陷的

时间:2022-09-14 22:15:24来源:历史晓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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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在我国古代变法史上居于重要地位,它不仅改变了一个国家社会的风貌,增强了国家实力,同时也推动了时代的进步和发展。

尽管商鞅最终并没有得到一个圆满的结局,但他为秦朝发展做出的贡献以及为后世留下的借鉴意义值得我们铭记。

商鞅变法

变法的历史背景

商鞅,战国时期卫国人,秦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同时也是法家思想重要代表人物。

公元前362年,秦孝公继位后颁布改革变法的决议,发布《求贤令》,以招募贤者协助变法。

恰好此时商鞅从魏国来到了秦国,经人引荐后,商鞅来到秦孝公面前,向他提出了“霸道”的思想,商鞅提出的思想很快便被秦孝公接受,并且对商鞅信任有加,他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开始实施变法。

商鞅在秦国期间掌权长达二十年之久,一直致力于变法等相关事务。变法期间,商鞅在秦国大规模推行“废井田、开阡陌“并且实行郡县制,在秦国范围内颇有成效。

秦孝公剧照

但当秦孝公逝世后,商鞅变法便失去了支持与靠山,很快不少在变法中损失利益的旧贵族们便开始联手对商鞅实施打击报复。

商鞅又遭到了公子嬴虔的陷害,此后便失去了秦国贵族和秦惠文王的信任,最终被迫踏上逃亡之路,在被秦军抓捕后处以车裂之刑。

许多人并不清楚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但在商鞅离开后,他的变法制度一直在秦国实行,帮助秦国繁荣强大。

在还没有开始实行变法时,秦国正处于纷争不断的政治混局中。当时社会仍处于大发展、大转型的阶段,各国之间的兼并战争不断演变,形成“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的局面。

商鞅

如果国家没有拥有足够强大的兵力便面临被其他国家吞并的风险,为了壮大国家实力,许多国家都开始实行变法。

首先是魏国的李悝变法和楚国的吴起变法,在看到魏楚两国实力有所改善后,其他国家加大变法力度。

此时正值秦孝公即位,秦国面临内忧外患双重风险,为了抵御外敌并且增强本国实力,秦孝公招募贤士,由此商鞅得已得到机会施展拳脚。

古代战争

变法的具体内容

虽说秦孝公将变法大权交到商鞅手中,但起先他并不信任商鞅的能力,所以实施变法的命令还是由秦孝公亲自下达,第一次变法也就此展开。

变法涉及军、农、政等多个方面,内容大体可分为五个部分:推行什伍连坐制度、奖励耕织、废除世倾世禄制、奖励军功、建立县制,变法具体内容大多针对普通人民和贵族。

通过推行什伍连坐制度和加重赋税加强对百姓的控制,将普通民众以十、五为基本单位进行划分和编制,再登记入册,方便政府进行统一管理,以便日后交付税收和征兵入伍时有所遗漏。

同时还可以有效遏制百姓犯罪行为,一旦出现违法行为,身边的人不会对罪犯产生包庇行为,商鞅对社会管控的态度十分严苛。这种不近人情的态度也曾遭到贾谊的批判,说他的做法有违礼义、背弃伦理。

商鞅变法的实质意义是保证民众对于国家绝对忠诚,民众对于政府决策不容有任何疑义,同时国家也不能容忍民众之中存在扰乱民心,散布谣言之人,国家鼓励民众揭发举报叛逆之人,其奖励机制更是等同于征战杀敌所获荣誉。

在巨大的奖励效应激励下,民众似乎陷入一种狂热的举报效应中,人性的缺点在利欲熏心下逐渐暴露出来。

强权政治下民众各自为营,虽然这只是利用人性真实的一面,但其引领的道德观仍有悖于天道,这也是商鞅变法的缺陷之一。

商鞅

商鞅变法的重要目的是对民众思想进行改造,民众应将国家荣誉放在第一位,为国家做出贡献所获得的荣誉才是真正的荣誉,其余个人行为都不值一提,国家面前没有小我,所有民众应凝聚为一体。

变法过程中,没有庶民与贵族之分,户籍地位是根据功劳大小进行划分,即便是贵族子弟,如果没有功劳也会被挤出贵族圈。

这种制度撼动了稳固三代之久的世卿世禄制,对当时社会来说,无疑是令人惊愕的举动。但也强调了法令面前人人平等,在没有亲族秩序庇护下,人人都要为国家出力出财。

商鞅剧照

变法同样强调了农业的重要性,国家通过予以奖励,鼓励民众重农桑,对于那些想通过经商逃避耕种劳苦的人,国家会将他连同妻女统统收入官府贬为奴隶。

在冷酷的制度下,无人敢躲懒牟利,所有人被限制在秩序内,无人敢违背严厉的法制制度。

尽管商鞅变法的制度十分严格,但他对中国历史的发展确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变法之初,百姓哀怨不断,但实行三年后,百姓便以此为便,认同变法产生的积极效应。

商鞅

秦国在实行变法改革十年时间里,社会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路上掉落的物件没有人会占为己有,晚上睡觉可以不用锁门,山上不再有强盗聚集,百姓可凭借自己的力量自食其力,人人安居乐业。

人们一致对外,不再有内乱产生,国家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虽然法律制度变得更为严苛,但仍遵循德法并用的思想主张。

国家作为引领民众的核心,首先重视的便是如何树立国家在民众心中的信誉,只有政府遵守信用,民众才能真正相信政府颁布的各项法律条款。商鞅为增强法律权威,曾亲自在城门“徙木立信”,成功树立了政府权威。

变法过程中,商鞅不断向民众宣传强调法律,要求无论是官吏或是普通百姓都要熟知国家律法,最后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改革过程中强有力的措施保证民众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既保证公民权益同时也增强国家威信力。

立木为信(剧照)

韩非提出商鞅变法存在一定缺陷

尽管一众学者肯定商鞅变法的积极作用,商鞅变法的思想影响了后世许多学者,同时也包括著名思想家,韩非。

韩非不仅继承了商鞅的法家思想同时融合了申不害的“术”,尽管他是公认的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但在韩非心中仍将商鞅视作圣人。

《韩非子》中记载:公孙鞅之法也重轻罪,重罪者,人之所难犯也;而小过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无离其所难,此治之道。

韩非肯定商鞅提出轻罪重罚的制度效力,社会的犯罪现象有所减少,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但韩非也指出商鞅变法中存在的两大缺陷,一是尚法不尚术,另一点是以爵授官不适用于国家治理。

韩非

尚法不尚术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所谓的“术”是指君主驾驭臣民的方式,术的运用可有效避免臣民出现蒙蔽君主等行为。

商鞅忽视“术”的作用,造成的后果便是只要对国家立下功劳便会得到封赏,受到尊崇,但也会存在私自立军功的现象,如果君主对此不严加管控便会出现很多奸猾狡诈的权臣,范围扩大后会威胁到君王的权力。

剧照

以爵授官

以爵授官是指根据杀敌数判定官爵地位的高低,杀敌一人可加封爵位一级,杀敌数目越多爵位也越高。想要做官只能通过在外杀敌的方式,最后管理国家治理的人一众皆为武将出身,这种方式限制了更多文人贤士的进言。

而武将擅长抵御外敌,不一定擅长治理内政,治理国家既需要文人也需要武士,商鞅变相否定了文人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同时,商鞅提出的部分法律过于严苛,导致民众无法接受,民众间也积攒了一定的民怨。

商鞅提出的连坐法导致百姓需要时刻提防身边的人,一旦发现有任何令人怀疑的行为都要上报给官府,原本和平的关系轻易便会破裂,人们失去了彼此的信任,整日沉浸在猜疑与恐惧中,社会氛围变得紧张与不安。

战国百姓

长此以往,人们精神高度紧张也会失去对耕种或服役的热情,国家经济直接受到影响。

法律实施的过程确实合理的“术”和循序渐进的教化过程,只是依靠惩罚制度让百姓直接认识到后果的可怖性,许多百姓实际上无法理解法律的真正内涵和实施的意义。

法律存在的漏洞只能凭借百姓自己摸索甚至付出犯罪的代价才能理解法律的真实限度,所以这种严苛法律管制下的平和社会只能停留在表象。重农抑商的理念由商鞅提出但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它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

重农抑商的社会发展理念一定程度阻碍了商品贸易的发展,人人重视小农经济,反而抑制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最终导致中国经济落后于西方国家,百姓思想极度封建固化。

重农抑商

商鞅最终的悲剧结局也证实了变法的缺陷。

变法实际上只维系了君主的个人权威,百姓失去了个人自由和独立思想,没有个人价值,人们只能服务于君主,人性逐渐被摧毁,个人意志被泯灭,个人无法保护个人的性命。

法律面前,所有人都是孤立无援的。尽管商鞅树敌无数,但他切实为秦国的强大做出了不可否认的贡献,尽管实施过程确实道德情感,但也不能完全否定他做出的改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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