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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十日拘留!这件事千万别再做了!

时间:2022-08-24 16:52:00来源:安徽消防在线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安徽消防在线的《十日拘留!这件事千万别再做了!》,希望大家喜欢。

注意!

电动车不能进楼入户

不要在家中进行充电

这样不但容易引发火灾

甚至可能会被拘留!

8月15日,家住杭州市滨江区的王某,因为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瓶放置室内充电引发火灾,被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

惊险!电瓶充电, 阳台烧毁

2022年8月10日6时15分,滨江区某出租房发生火灾,幸运的是,在消防员到场前,现场明火已由社区消防站扑灭,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扑救结束后,遗留在事故现场的电动车电瓶残骸,引起了消防救援人员的注意。经仔细观察现场后发现,起火部位为该出租房南侧阳台 而该电瓶刚好位于起火点阳台东北侧桌子上。

随后,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立即开展火灾调查,经火灾现场实地勘察、询问当事人等证据材料,认定事主因违规将电动车的电瓶放置室内充电,导致充电过程中电瓶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起火,其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对违法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近年来

电动车引发了多起火灾事故

其中80% 的火灾都是充电时 引发

而致人伤亡的案例中

90% 发生在门厅

过道以及楼梯间 等场所

超过一半 的电动车火灾

发生在夜间充电 的过程中

案例一

4月24日22时左右,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新村锦怡街一出租屋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展开救援。所幸处置及时,共疏散被困人员13名,无人员受伤。经现场勘查,起火原因为租客陈某停放在一楼楼梯间的电动自行车故障起火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电动自行车车主陈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5月19日22时许,上海市青浦区陈桥村一居民家中正在充电的电动车起火,青浦消防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所幸火势得到及时控制没有扩大,未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车车主刘某把电动车停在室内客厅接近楼梯口处位置进行充电, 到半夜被外面的邻居叫醒,这才发现电动车已经起火,最后他与其他两名租客从两楼窗户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地派出所将对刘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三

7月8日7时40分许,广东中山沙溪镇时代倾城16栋16楼一住宅起火。接到报警后,消防部门迅速赶到现场扑救。幸扑救及时、人员疏散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了解,火灾原因系该住户将电动车的电池带回家中,放阳台充电。 充电过程中,电池起火,并引燃阳台可燃物。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8平方。

这一起起触目惊心的火灾

一次又一次敲响的警钟

无不告诫我们:

电动车决不能违规停放和充电

消防实验

引燃电瓶车

浓烟瞬间席卷而来

100秒时的情况展示

180秒时烟气在剧烈扩散

220秒时黑烟弥漫

几分钟内,浓烟已封堵住逃生之路

安徽消防提醒您

请自觉将电动车停放在

小区指定位置并安全充电

切勿违规停放在楼道口

室内或进行充电

素材来源:杭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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