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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为什么说司马光是做官、做人与做事完美统一的典范?

时间:2022-08-29 19:55:33来源:史书中华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史书中华的《为什么说司马光是做官、做人与做事完美统一的典范?》,希望大家喜欢。

国家政权建立以后,统治者第一关心的就是政治的巩固和稳定。作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和历史学家,同时也是典型的儒者,司马光的“治道”非常具有代表性,是中国传统“治道”特别是儒家“治道”的模型。

一、司马光统治秩序思想

1、中和之道

中和之道是司马光哲学思想的精髓。司马光认为任何事情的发生发展都必须遵循中和之道。司马光认为修心养性、安身立命和治国安邦都离不开中和之道。他认为士大夫当以“中正为中心”。“邦有道则见,邦无道则隐。可以进而进,可以退而退,不失其时”。 司马光认为成就事业也离不开中。

他说:“能济难者存乎中,能有功者存乎时。时未可往,而应之太缓则无功。在一切事物当中,矛盾对立的双方阴与阳互相作用,所达到的平衡、协调、融合的状态也就是中和,司马光把这种中和状态又称作“冲气”。他推崇中和之道,重视矛盾的一致性,维持矛盾的平衡、协调、和谐、融合,但并不意味着他否认矛盾的差异性。

在司马光看来“礼”是“中和之法”,“仁”是“中和之行”,而乐则以中和为本,政则以中和为美,刑则以中和为贵。中和之道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物不在,万事万物莫不受其制约、支配。它是宇宙一切事物形成发展的规律。

2、敬天爱民,慎修人事

在司马光的思想里,“天”的含义是丰富而复杂的,他在天命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也是颇为微妙的。从本质上讲,他是不信天命的。他认为“天地,有形之大者也”,与“血气之类皆营以为生”的天地万物不一样,“天地无为而自生”。天地只不过是自然界中最大的物体罢了,它们是无意志的。

“人定胜天”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这才是他提出《天人二则》所表达的思想。仰望冥冥青天,作为一位严谨、审慎的思想家,司马光产生“天之祸福,比因人事之得失,人之成败,必待天命之与夺”的思想,应当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因此他进而提出了“天人互助”的思想,主张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协调天人关系,使之达到最佳状态,已取得最佳效果。

这是和刘禹锡“天人相胜”一脉相承的,并提出了“天人共济”的思想,从而完善和发展了荀子在天道观上天人相分的思想。他对天命的基本观点也是天人相分,但也不乏天人合一的成分,在中和思想的指导下,他对天人相分的思想有所发展完善,使之更为全面。

由于在封建社会,权利缺乏有效的制约,人民不得不借助天命论、天人感应学说“略以助政”,达到忠君抑君的目的。司马光的这一思想为其主张以礼治国的思想提供了理论支持。司马光是位脚踏实地的人,主张学以致用。他认为“学者贵与行之,而不贵与知之;贵与有用,而不贵与无用”。

二、司马光的君主观

1、人君五才论

司马光在研究历朝历代的君主后,把历史上的君主加以分类,提出了人君“五才论”,即根据才能的高下,将历朝历代君主分为创业、守成、陵夷、中兴和乱亡五类君主。司马光认为“五才”当中,“创业之君”和“中兴之君”都是有雄才大略的上才之君,他们自己就懂治理国家,且能治理好国家。

“乱亡之君”为病入膏肓之徒,即使扁鹊再世也无法救治,是被鄙夷抛弃的一类君主。这之中唯有“中才之君”是可以被改造的。历朝历代君主,开创基业、中兴国家的君主和乱亡的君主毕竟都是极其稀少的,大部分君主均为才能平平的中才之君,期望他们能守好祖宗基业也就够了。

如果这一部分人知道勤政爱民、居安思危、兢兢业业,那么在众人帮助下守住祖宗创下的光美事业是绰绰有余的。如果他们不知道勤政爱民、居安思危、兢兢业业,认为已经功成治定,可传子孙万世以至于无穷,那么沦为“陵夷之君”也就不可避免了。

2、治国三要——“官人、信赏、必罚”

“治国三要”是司马光君主观的精髓。他认为为政之要不外乎用人之道与赏善罚恶而已。司马光认为,在国家大政方针确定以后,官员素质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再好的法令,无人执行,也只是一纸空文。如果所用非人,则必将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状况。

人治和法治并不完全排斥,他们之间还有相互依存的一面。为此,司马光极力主张推行一条彻底的任人惟贤的组织路线。司马光认为德才兼备称得上是贤。他还进一步论证了“德”与“才”的关系,认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德”与“才”是统帅与被统帅的关系,其中“德”统帅“才”,“德”是第一位的。

司马光主张通过实践去发现,应该对这个人进行跟踪考察,综合全面的评价,看这个人做的事情是否利国利民。司马光认为用人还应该坚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用人原则。司马光一生从政,历经宋仁宗、英宗、神宗和哲宗四朝,每有新帝即位都不厌其烦地上奏,论述他的一套内外相致治之道。

他自称“平生力学所得,至精至要,尽在于是”。司马光“一道、三德、五才”的内外相结合的致治之道形成了其君主观的中心内容。他自称“平生力学所得,至精至要,尽在于是”。

三、司马光的社会秩序观

1、“王霸无异道”的统治

国家政权建立以后,君主应当采用怎么样的形式来统治国家,建立合理的统治秩序呢?王霸之辨自荀、孟以来就是历代儒家争论的焦点。司马光在总经历史经验、结合当时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王霸无异道”的统治指导思想。

他承认,历史上由于政治力量对比的不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权力结构所表现出的形式也会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人们加以区别,于是便有了王道、霸道之别。事实胜于雄辩,司马光还以秦孝公、商鞅信守徙木之赏的事例证明霸主也要取信于民,不可假仁假义。而最具说服力的例子莫过于管仲了。

管仲辅佐桓公完成霸业,结束了内外战争,捍卫了华夏文明。可见霸道也是要行仁义的。可见司马光认为王、霸只是控制的手段,王道偏重于仁、明,霸道偏重于明、武而已,二者道同途疏。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都需要取得人民的信任,坚持德刑治国,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以期守祖宗之光美事业。

2、以礼治国,宽猛相济

“礼治”思想是司马光统治秩序思想的核心,他认为“人有礼则生,无礼则死。礼者,人所履之常也”。 司马光极其重视礼治在教化和治国中的作用。做为传统式治国方略的关键內容,礼治观念在《通鉴》中无所不在,司马光不但在历史资料的挑选与历史事实的记叙层面有一定的反映,并且在引入别的乡绅的有关评价,乃至司马光自己的很多评价“臣光曰”中立即论述了自身的礼治观念。在这个封建社会阶级社会里,级别间的内在联系与作用是“贵以临贱,贱以承贵”。

结语:

马光治道的核心是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基本原则是以礼治国、以人为要、以民为本、以史资治。在实际的政治活动中,他注重于阐释儒家的礼治、人治、民本等外王治道,提出了以礼治国、以人为要、以民为本的原则,并通过史学经世的传统,坚持以史资治的原则,以史为镜,梳理总结历史上的治道,“取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封建帝王治国平天下提供历史借鉴。

参考文献:

《司马光集》

《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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