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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在古代,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2-07-27 10:35:56来源:历史大炸烩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历史大炸烩的《在古代,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希望大家喜欢。

很多伙伴可能对古代县令和知县这两种岗位名称不是很清楚。所以今天笔者就跟大家简单聊下。

首先,县令这个词出现时间确实比知县早,“令”这个词就官职来说,确实是某种机构的长官,如“三省”中的“尚书令”“中书令”分别是尚书省,中书省的老大。其中“尚书令”被唐太宗兼任过,后世就没有敢任此职了。

中书省与门下省合称“中书门下”,宋代可称“政事堂”,其老大就是宰相,除皇帝以外的第二人。

县令一职,可称一县的长官,但是他属于地方官性质,能否升迁就看有人赏识否,或者行贿。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行政权利能达到的最底层级就是——县令一级,再下面就是属于地方乡绅,大族管理。乡长村长里正一级,应该称之为“吏”,也由本地豪族的人任职。

而知县呢,其全称是“知某某州/县事”。他们属于京官,到地方任职属派遣性质,到地方做三五年知县就会被调往其它县,或升职做知州,知府。

知县开始属于派遣性质,临时差遣的官职,没有实阶。

后来慢慢取代县令的称谓。

与“知县”相似的还有总督,巡抚这一类官职。

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属于差遣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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